签订装修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奇翼设计学校为您揭晓

芜湖电脑培训学校先分享一个案例,在这个案例中主要分析了人物的关系和事情的叙述!洪某与胡某达成口头协议,由胡某负责装修洪某的三居室住房,工程款共计52000元,工期2个半月,洪某付款后,胡某组织人员进驻场地开始施工,由于施工中胡某不负责任,工程直至6个月后尚未完工,导致洪某无法入住,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同时由于施工人员不慎,造成洪某楼下房屋漏水,洪某因此向楼下居住户支付修复费2000元,随后洪某发现,装修工程已完工部分质量严重不合格,存在卫生间门歪曲、木线有缝隙、玻璃松动,整体墙面光洁度不够、不均匀,门套歪曲不在一个平面、背面不对称等问题,洪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退还全部工程款,并赔偿其在外租房的费用和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
案例结构:法院接受此案后,委托建设监理公司对洪某装修工程进行鉴定,认定洪某房屋已装修工程价值31600元,该工程不合格部分修复费用15750元,同时,调查查明胡某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营业资格,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胡某与洪某所达成的室内设计装修工程口头协议无效,一、判决胡某退还洪某装修工程款20400元,二、判决胡某支付洪某修复费15700元,三、判决胡某支付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共计6360元。
案例分析:芜湖室内设计培训部对此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和无效合同的责任问题:洪某与胡某所达成的是一个口头合同,《民法通则》规定“鉴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胡某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揽家庭装修工程,其与洪某所达成的合同因胡某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成为无效合同,根据民法规定,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返回财产以及赔偿损失,现洪某已将工程款支付给胡某,胡某本应全部予以返还,但胡某已做装修工程部分已于洪某的房屋相结合,成为洪某房屋的添加价值,故此部分工程款无需返还,胡某应返还余下的工程款。二是侵权损坏赔偿的责任:由于施工操作不慎,造成楼下房屋漏水,构成了对楼下居住户的侵权,施工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楼下居住予以赔偿。